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防范廉政风险,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
(一)监督检查内容。采购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二)监督检查标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8号)。
二、时间安排
2025年3月28日至5月16日。
三、工作安排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分为单位自查和专项检查两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
2025年3月28日至4月15日,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自查清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文件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二)专项检查阶段。
2025年4月16日至4月30日,财政部门将根据监督检查标准,结合自查清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整改提升阶段。
2025年5月16日前,采购人根据监督检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财政部门将根据专项检查和整改结果,对相关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采购人要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要求,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将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到位。
(二)加强督促指导。财政部门要对各采购单位开展清理检查以及问题整改的相关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025年3月28日